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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日起實施《鑄造工業(yè)大氣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》國家標準时间:2023-03-28 【转载】 本標準提出了鑄造工業(yè)的大氣污染防治可行技術。企業(yè)結合自身實際情況,可選擇本標準提出的大氣污染防治可行技術,也可采用其他適用的大氣污染防治治理技術。本標準的附錄A 為資料性附錄。本標準為首次發(fā)布。 適用范圍: 本標準提出了鑄造工業(yè)的大氣污染防治可行技術。 本標準可作為鑄造工業(yè)企業(yè)建設項目環(huán)境影響評價、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制修訂、排污許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術選擇的參考。 本標準不適用于鑄造企業(yè)內的高爐、燒結、球團、再生有色金屬熔煉等工序的大氣污染防治。 來源:VOCs前沿微信公眾號 聲明:本網站對轉載、分享、陳述、觀點保持中立,目的僅在于傳遞更多信息,版權歸原作者所有。如涉及作品版權問題,請與本網站后臺聯系,我們將盡快刪除內容! |